一、服务承诺
    l、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勤政高效,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2、全面推行公示制,工作人员公开身份、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不得推诿、扯皮。
    4、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变相收费,不准吃,拿、卡、要、收受礼品,不准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

    二、违诺处理办法
    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下列服务承诺情况事实将给予查处:
    1、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2、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言行举止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故意不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上述行为如调查属实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的,给予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部有权对全局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l、局设立行政效能意见箱。
    2、局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771-553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