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市委部署,市科技局被确定为南宁市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与全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同步进行,这是市委交给我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了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大力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南宁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指导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宣传方案》要求,积极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强化科技引领,服务南宁建设”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及时宣传我局以“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撑服务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为载体,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组织对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际效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领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宣传目标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深对科技发展目标、发展思路的认识,在“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撑服务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上达成思想共识。 (二)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宣传,大力营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科技工作全局,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和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形成促进科学谋发展、科技强引领、创新促跨越的浓厚氛围。 (三)提升发展能力。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进一步明确科技引领和支撑服务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创新科技发展思路,强化科技工作举措,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努力开创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各项要求。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部署和重要精神;宣传市委领导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指导组领导参加我局试点工作重要活动情况;宣传宣传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宣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宣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工作安排和方法步骤,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学习宣传工作指导,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双促进;宣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活动和重要会议,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分析总结、带头解决问题的活动情况;宣传我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科技工作管理制度,推进科技管理工作创新情况。 (三)宣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效、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成效、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各个阶段中有关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方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各个重大主题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方面实际成效的面上和专题宣传,努力做好在学习调研中企业、基层科技工作和群众反映情况,在学习实践活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在坚持解决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在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宣传工作。
四、主要形式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指导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种宣传形式。 (一)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新闻媒体(网站)平台,加强各新闻媒体(网站)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良好融洽的互动合作关系和顺畅的信息渠道,切实按照市指导组织的要求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注重结合我局科技工作实际,挖掘深度宣传报道,加强专题、专栏的组织策划宣传。 (二)抓好网络媒介宣传。充分利用南宁科技网、南宁科技信息网、南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网和南宁“三农”科技服务网等我局网络宣传阵地,并在南宁科技网开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三)抓好内部资料宣传。积极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南宁科技宣传集锦(2006-2007)》等有关简报和资料的编印,扩大简报、资料的报送和发放范围,利用板报、多媒体等宣传手段,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影响面。 (四)抓好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抓好对市委、市政府和市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指导组、自治区科技厅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做好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宣传组具体负责学习实践活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主题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宣传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和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宣传,明确责任,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2、突出宣传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宣传要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强化科技引领,服务南宁建设”主题,以“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撑服务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为载体,紧扣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通过宣传,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3、把握宣传导向。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精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尊重宣传规律,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把握好原则,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要求,掌握好节奏,以正面教育为主,典型示范引路,唱响主旋律,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检查,防止在导向上出现偏差。 4、注重宣传实效。学习实践活动宣传要精心组织策划,既要主题明确、观点鲜明、思想清晰,又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实实在在的变化,体现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5、做好宣传协调。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要加强与市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指导组宣传组的协调联系;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综合组和宣传组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将组织活动情况反映给宣传组;各单位(科室)要加强与宣传组协调沟通,积极主动做好信息采写和宣传材料提供,协同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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