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科技投入,是加快创新型国家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而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滞后的地方,科技三项经费投入不能达标已是老生常谈的难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近日,在广西上半年科技工作分析会上,南宁市副市长臧国平的发言引起了记者的深思。
自2001年以来,南宁市科技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年均增速超过32%。2005年,南宁市级科技三项经费达到4100万元,是2001年的3.43倍,占本级财政支出的1.46%。其所辖的12县(区)的科技三项经费投入所占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全都达到了1%以上,成为广西科技三项经费全部达标的唯一城市。
南宁市近年来为何科技经费投入能够大幅度增长?答案就在于党委、政府特别是一把手的“科技意识和法律意识”。
南宁市科技局局长傅隆政向记者说了这样一件事:一次,南宁市执法调研组依法到某县检查科技工作落实情况。面对科技投入未能达标的质疑,一名县领导解释说:“我们是贫困县,连公务员的工资发放都困难,哪有钱投入科技。”县领导的辩解非但没有得到同情,还受到了市领导的当场批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经济跨越发展,不能光喊喊口号,关键要落实到行动中去。何况国家、自治区和市对科技投入都有法律规定,财政每支出100元,就得依法拿出1元钱投到科技进步上。科技投入要从执法的高度上来认识。”
南宁市领导的一席话说得这位县领导心服口服。第二年,该县科技投入很快增长上来,达到了法定支出的比例。通过推进科技进步,该县GDP和财政收入均以两位数的比率快速增长。
正是由于南宁市主要领导认识到位、狠抓落实,才使南宁这个并不太富裕的城市,近年来在推进科技进步上不断加大投入,科技工作一年跃上一个新台阶,自1999年以来,南宁市连续三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科技投入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推动。
从南宁市的实践可以看出,要保障科技投入,首先在于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科技意识,是否真心实意地把发展经济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上来,把科技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
其次,要保障科技投入,除了抓意识外,还得措施到位。要使各级政府科技投入到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制、考核检查制度,真正做到科技投入有法可依、严格执法。通过年初签订科技进步责任书,年底组织考核检查,将科技投入完成情况与干部的考核、晋升结合起来。
第三,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参与科技投入。增加科技投入,仅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要通过政府的投入拉动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投入体系,逐步确立以企业技术进步投入为主体的科技投入体系。“十五”期间,南宁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带动社会科技经费投入年均比率达到1∶28,其作用可见一斑。
第四,加强对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管,做好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结题的评估和绩效考核,提高科技经费投入产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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