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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登记须知
2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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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机构: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审核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0楼11016房,市场与成果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5533816

四、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五、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函审鉴定应附齐成果鉴定函审表);

3、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等;

4、项目工作总结;

5、技术工作总结;

6、产品检测报告(或现场查定报告、现场测试报告); 

7、产品技术标准及标准审批文件;

8、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9、用户报告,如应用单位证明材料;

1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注: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套。

七、办理流程
1、经市科技局市场与成果科初审;

2、南宁市科技局审查、盖章、推荐;

3、送自治区科技情报所进行成果登记,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电话:5302022。

4、取得成果登记号后,将成果登记号反馈市科技局备案。

八、收费标准:市级不收费,自治区收费180元/项。

九、有关事项
1、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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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

3、咨询投诉
南宁市科技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5533810,邮箱:rjk@nnk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