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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2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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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办理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0层

三、受理时间:见当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

四、联系方式:5533812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南宁市注册的单位); 

2、具有与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研发人才和技术装备等配套条件;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项目主持人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信用;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项目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

3、有从事与申请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开发工作达两年以上的基础;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所主持的在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六、需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知识产权产权变更协议、技术转让合同、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主持人职称证书等;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须提供有效的合作协议;

4、项目匹配资金的承诺书。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南宁科技网(www.nnst.gov.cn )获取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首先要进行网上申报,获得通过后,才可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要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

(三)南宁市12个县、城区所属单位的书面申报材料,须送交所在地的科技局审核汇总;市直属单位、开发区企业申报的项目,先由所属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南宁市科技局;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直接报送南宁市科技局。 

八、有关事项
1、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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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法律法规
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咨询投诉
南宁市科技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5533810,邮箱:rjk@nnk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