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2004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下称科技计划)立项申报的指导和管理,市科技局根据当前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我市“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特制定《2004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立项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2004年科技计划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工作中心,按照“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工作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所确定的目标,以技术支持产品创新为核心,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重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积极应对WTO新规则,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结合,为我市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要结合我市科技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目标、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上下衔接、滚动发展的原则。计划要与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计划相衔接,要与“十五” 科技计划和创新计划相衔接,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要体现一致性、连续性和发展性,要从引进消化、应用开发、产业化三个层次,开发一批我市产业发展中起关键作用的共性技术,扶持一批有应用开发前景的中试项目,支持一批我市经济建设的重大产业化项目。
(三)市场导向、优化资源的原则。计划要体现科技资源高效配置,按市场机制,引导技术、智力、资金和项目有效结合,推动高校、科研单位、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工作,充分发挥首府优势,促进多种形式的合作,综合集成,共同解决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四)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的原则:计划要体现科技以人为本,发挥人才在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要在创新创业造就高素质人才。加强自有知识产权的审查,突出支持能取得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和能形成技术标准的产品开发,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我市科技的核心竞争力。
(五)绩效跟踪评估的原则:对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税源经济的实际贡献及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等作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的绩效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单位今后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目标
按照“抓源泉、疏渠道、促转化,科技工作重心前移,服务到位”的总思路和总要求,以技术支持产品创新为核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专利和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完成南宁市创新计划(2002-2004年)的各项任务,推进 “数字南宁” 建设,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示范城市,实现科技工作跨越式发展。
四、立项重点
(一)工业科技: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建设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基地,重点支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应用开发,特色软件等信息产品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在食品、制药等新产品开发上的应用,变性淀粉、蔗糖深加工等精细化工新产品开发,造纸、铝加工新技术应用及新产品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等。
(二)农业科技:围绕农村城镇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重点支持: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绿色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生物技术在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新产品开发上的应用,黄牛和水牛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综合技术示范,罗非鱼等水产品集约化标准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畜牧新品种引进改良和集约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保鲜贮运及深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三)社会发展科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健康、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和国家生态示范区、促进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重点支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重大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检测和临床治疗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研究开发,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技术、食品安全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四)软科学: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科技进步的难点、热点,以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支持:信息化与经济发展对策研究、产业发展与WTO对策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提高创新能力对策研究。
(五)科学技术普及:围绕在全社会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劳动者和青少年的科技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重点支持:科普网络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建设。
五、科技专项
(一)技术标准专项
在蔗糖、变性淀粉、亚热带水果和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等4个具有南宁市特色的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标准研制与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南宁市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增强南宁市的整体竞争能力,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和技术标准工作的水平,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业尽快适应入世后的贸易环境。
主要内容包括:
1、我市技术标准战略与体系建设;
2、甘蔗种植与加工、木薯种植与加工、香蕉、龙眼等亚热带水果种植、城市公共安全防护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研究与实施;
3、我市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如技术标准信息、咨询、检测、研究基地、网站等)建设与实施;
4、我市技术标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与实施;
5、重要技术标准(高新技术、安全、特色产业)实施保障体系建设;
6、引导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或采用先进标准的措施研究;
7、技术性贸易措施机制建设。
(二)信息化专项
以开展软件技术创新平台、企业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建设改造为重点,形成软件产业的合理分工,实现构件生产、集成组装和服务支撑等软件工程化开发过程;建立制造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以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装备和数字化企业为重点的制造业关键信息化技术,达到新建三维CAD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新建ERP、PDM等企业级信息化示范企业达30家以上,软件的国产化率达50%以上;电脑农业专家系统的二次开发和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研究应用:利用定位技术、化学测定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开展基于农田分布与理化性质调查的地理信息数据为研究,结合电脑农业专家系统的二次开发与应用,精确地指导决策和施肥推理,正确地指导农民发展生产。
农村科技信息网建设示范:主要是完善功能,丰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技术信息、风险投资、创业孵化和企业管理等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实现科技中介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高效配置生产要素,提高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转移,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普及科技文化知识。重点是建设共性技术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产权服务中心、科技信息交流和科普宣传网络、农村实用技术配送网络、技术市场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在南宁市现有1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基础上,通过建立南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网络体系,以业务带动,完善和提升1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能力,培育各中心的特色服务,通过联动服务,形成覆盖全市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
(四)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专项
结合南宁市申报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和南宁市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开展,围绕促进专利产出、专利转化实施和专利运营能力提高,支持我市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项目,支持有明确专利产出目标的科研项目等。
六、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或南宁市市属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攻关、开发、推广条件,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研究积累和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申报的项目须有具体的研究、攻关、开发、推广内容和目标,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或社会效益指标。
(四)项目分类。
2004年科技计划项目分为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科技合作、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软科学研究等类别。
科技攻关,主要是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攻方向,通过重大关键性技术的突破、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及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
科技产业化,着重支持覆盖面广、带动性大、显性好的成熟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示范性的项目。
科技合作,是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研究、消化、创新,以及国际间科技合作、东西部合作对接研究开发的项目。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是指科研基地能力建设和产业化环境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中间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科学技术普及、高新技术孵化器建设相关的研究开发等。
软科学研究是以解决现代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手段,而进行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
新产品类属研制的项目归到科技攻关,已经中试鉴定,上批量、上规模的归到科技产业化。
(五)申报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下简称《申报书》),用A4纸打印装订。申报软科学项目用专用《申报书》。
申报技术标准研制项目使用《南宁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申请表》。
2、《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磁盘文件一份,用Microsoft Excel软件制作,格式见附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写。
4、《科技查新报告》。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必须提交具有查新检索资格的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以及反映项目技术基础的小试鉴定材料(或相关的证明资料)。
5、成果鉴定证明。申报“科技产业化”的项目,须提交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相关的证明资料。
6、技术合作协议。申报“科技合作”项目,须提供与自治区属或区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协议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7、其他材料。涉及有关政策的项目,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证明、卫生许可证等)。
注:以上1-6项,除第2项要一式一份外,其余的要一式七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项目申报材料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或由申报单位补充、修改、完善后受理。
1、《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申请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程序;
2、项目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要求,或不符合科技计划选题范围;
3、经费预算明显不合理;
4、申报材料不完备。
(七)科技项目申报的组织及推荐工作。
七县、五城区、三个开发区管委会及各主管部门的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申报质量。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申报。
(八)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
1、受理地点: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南宁市科技局窗口(地址:南宁市科园东五路)
2、2004年科技计划项目拟按两批下达,第一批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3年12月15日-2004年1月20日
3、咨询联系电话:3221219、5533812
七、有关说明
《2004年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立项申报指南》、《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申报书》和《申报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专用)的内容和格式可从“南宁科技信息网”(www.nns.gxsti.net.cn)上查询和下载。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2004年 立项 申报 指南
抄报:自治区科技厅。
抄送:郑军健副市长、卫自光副秘书长。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